巴斯夫吉化新戊二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PNC")成立于1995年11月,是由德国巴斯夫公司(BASF)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共同投资兴建。 BPNC的新戊二醇生产装置于1998年5月7日投产,产品分固体和液体两种,生产工艺采用德国巴斯夫的专利技术。BPNC曾在2005年和2007年进行了两次大规模扩能改造,NPG装置生产能力由1.5×104t/a增加到3.5×104t/a。BPNC于2020年,在不改变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的前提下,进行了工厂配套设施升级。 BPNC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第一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第三次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委托我单位对巴斯夫吉化新戊二醇有限公司工厂配套设施升级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为此,我单位组织专门力量,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 8003-2007)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开展了对该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本评价报告依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采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生产过程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分析,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等级;指出企业安全生产中现存的问题、事故隐患。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预防和减弱它们的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对策,以达到最低的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