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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玉琳氧气厂工业气体项目  安全评价报告

发表时间:2022-05-09 14:56

存档编号

YJAPZBYP20210001


项目名称

通化市玉琳氧气厂工业气体项目

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现状评价   其它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疗制造业


项目简介

通化市玉琳氧气厂(以下简称为玉琳氧气厂,位于通化市二道江区桃源村通化市万里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成立于20214月,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潘玉琳,主要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设规模为:年生产充装工业氧气20万瓶(40L/瓶),医用氧气2万瓶(40L/瓶)年充装二氧化碳20万瓶 (20㎏/瓶),年充装氮气10万瓶20㎏/瓶),年充装氩气2万瓶(20㎏/瓶)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液态氧气罐2个二氧化碳罐2个氮气罐1个、氩气罐1个,建充装台1000m2以及配套使用的建成工业氧气充装线1条,医用氧气充装线1条,二氧化碳充装线2条,氩气充装线1,氮气充装线1条;新建有效容积162m³消防水池,同时利旧改造及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为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2015年修正)的要求,通化市玉琳氧气厂委托我公司对通化市玉琳氧气厂工业气体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我公司接到委托后,随即成立了本项目的安全评价小组。评价小组搜集了大量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和数据,在对工程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评价方法的选择、实施项目安全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进而得出该项目安全评价结论。

通过以上评价过程,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本报告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修改完成后,将作为项目设计单位进行下一步工程安全方面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为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提供依据。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罗爽


项目技术负责人

 

 


李月艳

无机化工


项目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西菊


评价报告编制人

端家荣王月


评价报告审核人

何义忠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端家荣

化学工程与工艺

S011032000110192001348


王月

安全工程

S011013000110193000431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罗爽、李月艳


项目技术专家


现场勘查人员

罗爽、王月


现场勘查时间

2021.08.11


现场勘查主要任务

本评价报告的评价对象为:通化市玉琳氧气厂工业气体项目。

本次评价的范围为:低温储罐区(氧气储罐、氩气储罐、氮气储罐、二氧化碳储罐充装间、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1、评价本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目的,分析和预测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主要条件。

2、采用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对项目投产后运行过程中固有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与评价。明确其危险等级并确定企业的可承受水平。

3、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除、预防或减弱项目危险性、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程度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为项目下一步的安全设施设计、日常运行以及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现场勘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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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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