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安全评价的对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海拉尔天骄加油加气站一期(新建项目加油部分)。 本次安全评价的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海拉尔天骄加油加气站一期(新建项目加油部分),包括该站加油站的站址、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供配电、防雷防静电等)等内容。加气部分为预留部分(二期建设),加气部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汽(柴)油的运输不在本报告评价范围内。 本次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供理论依据,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本次安全评价的目的在于: 1)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后果的主要条件。 2)应用系统的安全分析方法,对建设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与评价,明确其危险程度,明确企业对危险的承受能力。 3)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提出消除、预防降低危险的对策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等级,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运行和日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和条件。 5)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提供参考依据,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