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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疆能源物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玻璃忽镜北服务区加油站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表时间:2022-09-08 09:45

存档编号

YJXJWHXZ20210025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北疆能源物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玻璃忽镜北服务区加油站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疗制造业

项目简介

玻璃忽镜北服务区兼具停车及休息、管理功能为一体,因此设计中不仅要组织好人流车流的流线关系,而且要给来往的旅客以身心的放松。拟在北服务区内建设1座加油站为过往车辆加油服务。

北服务区内建设1座加油站,该工程项目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北服务区加油站建设5台50m3储罐及1台30m3储罐,设置6台加油机,各设密闭卸油点一处。加油站内设置汽油储罐3台,分别为50m392#汽油1台,50m395#汽油1台,30m398#汽油1台,设置50m3柴油储罐3台,储罐均为SF双层罐,为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罐体厚度7mm,封头厚度8mm,外层壁厚大于4mm。潜油泵6台,潜油泵式加油机6台,并设置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该站油品储罐总容积合计205 m3,加油站等级为1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改,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要求,受内蒙古北疆能源物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其玻璃忽镜北服务区加油站(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我公司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国家安监局监管危化安[2007]第255号的要求开展了本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采用化学工业出版社安全科学与工程出版中心《安全评价方法应用指南》提供的评价方法,经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对危险、有害程度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评价,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设立评价结论,编制本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专业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化学工程与工艺

S011021000110201000229

项目组成员

张国栋

过程控制与装备工程

S011011000110203000137

肖俊伟

应用化工技术

S011011000110203000343

王月

安全工程

S011013000110193000431

李冬冬

机电一体化技术

1800000000300680

报告编写人

张国栋

过程控制与装备工程

S011011000110203000137

肖俊伟

应用化工技术

S011011000110203000343

报告审核人

赵祖乔

化工设备与机械

080000000020578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永兰

会计学

S011021000110203000459

技术负责人

李月艳

无机化工

S011021000110191000296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月艳

项目技术专家

现场勘查人员

爽、肖俊伟

现场勘查时间

2021.11.15

现场勘查主要任务

本次设立评价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查找、分析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为安全设施设计提供依据。

设立安全评价的对象及范围该站的外部条件、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工程。

设立安全评价包括以下程序前期准备阶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设立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编写评价大纲,收集、整理所需各种文件、材料、数据等基础材料。

现场勘查照片

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勘察人员在显著标志物照片

玻璃忽镜乡(北站).jpg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

评审组织单位

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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