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该加油站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查找该加油站运营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条件,从整体上评价该站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2015年79号修改)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必备条件。 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和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该站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运营要求。同时为该加油站依法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以及为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本次安全评价的对象是新巴尔虎左旗甘珠花加油站(以下简称该站)。 本次安全评价的范围是该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站址及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设备(设施)、装置及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供配电、采暖、通讯、防雷防静电设施、给排水等。 涉及该加油站的环保、职业卫生等问题,则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2、是否有完善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 5、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备案。 6、工艺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经营场所、储存场所和配套及辅助工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7、三年来加油站的运营情况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8、是否达到安全经营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