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安全现状评价项目为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古马岭金矿地下开采项目。古马岭金矿位于吉林省集安市大路镇古马岭村境内,隶属古马岭村管辖。矿区距集安市70km,有集-丹公路从矿区附近通过,交通较为方便。 古马岭金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山总体采用平硐—盲斜坡道开拓,矿山目前采用高分段空场法采矿,ZL50E装载机装矿,采用UK-12型矿用汽车运输矿(岩)石,矿山生产规模为66.0×104t/a。矿山现采用工作制为:330天/年,1班/天,8小时/班。矿山最终产品为含金矿石。 286m以上东区、西区已形成平硐开拓运输系统。东区286m以上采用平硐开拓,西区286m以上采用平硐开拓。 286m以下采用平硐—盲斜坡道开拓。矿山利用西区286m平硐口出矿,盲斜坡道口布置在西区286m平硐内12~14线之间、矿体下盘岩移界线外31m处,井口标高286m,盲斜坡道已施工20m,286m水平以下开拓运输系统暂未形成。286m水平以下开拓运输系统其他工程均未进行施工,未进行开采作业。 本安全现状评价从空间评价的范围为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批准的拐点坐标和开采标高内221m中段以上矿体开采系统。主要包括地下矿山总平面布置、矿山开拓、提升运输、采掘、通风防尘、矿山电气、防排水与防灭火、废石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管理等。 本着客观、公正地反映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断加强、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开展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本次安全评价工作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修改)、《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我公司受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评价合同”对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古马岭金矿)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通过对评价对象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遵循合法、科学、公正的原则,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从风险的角度上依据评价对象在评价时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采取措施后其安全程度的结论。 通过安全评价,可以促进矿山生产实现本质化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矿山安全标准化创造条件,并有助于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宏观控制。 按照相关要求,我公司评价人员于2022年5月16日赴矿山进行了生产现状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工作,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实际存在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运用安全检查表法、专家评议法及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方法,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评价结论。编写评价报告初稿形成后,为保证报告质量,评价报告应经过项目组自审、技术负责人审核及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后进行修改,最终形成《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