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盈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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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和龙市官地铁矿四、七矿组验收评价报告

发表时间:2022-12-28 10:12

存档编号

YJZBFMYS20220011

项目名称

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和龙市官地铁矿四、七矿组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项目简介

吉林天池股份有限公司官地铁矿位于和龙市区北西约15km处,原卧龙钢铁厂南西约12km处,行政区隶属西城镇甲山村管辖。矿区至和龙市区有公路相连,交通运输较为方便。

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市官地铁矿Ⅳ号矿组一区、东矿段Ⅶ号矿组为改扩建项目。2020年2月,企业委托吉林东北亚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市官地铁矿Ⅳ号矿组一区、东矿段Ⅶ号矿组(地采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并经吉林省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取得(吉应急非煤项目设计审字[2020]903号)。

2020年10月、2022年2月、2022年10月企业委托吉林东北亚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三次,并在和龙市应急管理局备案,三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均未涉及重大设计变更。

和龙市官地铁矿Ⅳ号矿组一区、东矿段Ⅶ号矿组总生产规模为63万吨/年,其中Ⅳ号矿组一区生产规模为33万吨/年,东矿段Ⅶ号矿组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最终产品为铁矿石。矿山采用连续工作制度。年作业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该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Ⅳ号矿组一区采用平硐-(主、副)竖井开拓,采用全面法、浅孔留矿法、中深孔房柱法和底盘漏斗分段法采矿;Ⅶ号矿组采用斜坡道开拓,采用(机械运搬)干式充填采矿法采矿。

和龙市官地铁矿Ⅳ号矿组一区”采用“主副井开拓-空场法采矿-窄轨运输”,“Ⅶ号矿组” 采用“斜坡道开拓-干式充填法采矿-无轨运输”,两者相差异很大,巷道仅在610m中段有贯通。除排水、供水、压气、地表公辅设施等辅助生产系统共用外,开拓、提升、运输、通风等主要生产系统均相互独立。

2020年5月和龙市官地铁矿Ⅳ号矿组一区、东矿段Ⅶ号矿组开始基建施工,现已基建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令,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7号令修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8号令修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要求需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吉林天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委托吉林盈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该矿山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建了安全评价小组,评价组自2022年10月开始,多次赴现场检查,跟踪建设工程进展,收集整理验收评价有关资料。在进行现场检查时针对安全设施及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等对不符合项提出现场整改意见,经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及现场复查确认,目前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依据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市官地铁矿Ⅳ号矿组一区、东矿段Ⅶ号矿组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安全设施设计》的内容,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中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中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以下简称“《验收表》”)的要求,项目组在结合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基础上对评价对象各系统进行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提出该项目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得出评价结论。编写评价报告初稿形成后,为保证报告质量,评价报告应经过项目组自审、技术负责人审核及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后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市官地铁矿Ⅳ号矿组一区、东矿段Ⅶ号矿组(地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专业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李昆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S011021000110191000332

项目组成员

何志军

金属矿开采技术

1500000000302768

曹西菊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

1100000000200684

单明洋

电气

1800000000300271

 

安全工程

S011011000110202000430

报告编写人

何志军

金属矿开采技术

1500000000302768

单明洋

电气

1800000000300271

 

安全工程

S011011000110202000430

报告审核人

 

工业电气自动化

800000000100665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永兰

会计学

S011021000110203000459

技术负责人

冯兴强

矿山地质与测量

1100000000100519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冯兴强曹西菊

项目技术专家

现场勘查人员

何志军李昆

现场勘查时间

2022.10.9

现场勘查主要任务

根据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含变更设计)》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等有关要求,本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范围为: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市官地铁矿Ⅳ号矿组一区、东矿段Ⅶ号矿组《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Ⅳ号矿组852-385mⅦ号矿组690-610m标高内的矿体开采系统,其验收评价范围主要是该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矿床开采、提升运输系统、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充填系统、供配电、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单元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

不包括选矿厂、地面炸药库及炸药运输危险化学品等。

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依据。评价建设项目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与安全设施设计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及其有效性,明确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现场勘查照片

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勘察人员在显著标志物照片

IMG20221125134727_副本.jpg

111.png

项目具体场所环境IMG20221029084320.jpg

设备设施IMG20221009100711.jpgIMG20221009120753.jpg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10

评审组织单位

延边州应急管理局,和龙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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