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采矿部分)为新建项目,该项目隶属于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成立于2008年4月2日,营业期限至2026年2月9日;法定代表人王荣力,经营范围:钼矿开采、加工;于2010年2月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13年取得项目核准批复(吉发改审批【2013】2号)。 矿区位于舒兰市小城镇季德屯南西3km处,距舒兰市19km,方位130°,隶属舒兰市小城镇管辖;拉滨铁路线从小城镇通过,省级公路(S204)榆(树)—江(源)线蛟河—舒兰段经过小城镇,舒兰市小城镇—长发屯有乡级公路经季长屯,季德屯—季长屯3km,有村路相通,矿区交通方便。 企业开采矿种为钼矿;年生产规模为825万吨,开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采矿工艺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台阶开采方式,剥离采用组合台阶陡帮作业,采矿采用缓帮采矿工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4年4月23日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0023110056360)。 企业于2013年7月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现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年8月委托吉林宝华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13年8月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编制完成了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露天采矿初步设计》和2013年9月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编制完成了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采矿部分)》;经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于2013年10月25日核发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吉市非煤项目审字〔2013〕22号)。 2022年2月至5月,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变更说明,包括对爆破距离、采矿设备以及排水沟设置、挡水墙、加油站建设情况、排土场上游临时建筑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根据2015年5月26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78号修正)《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安监总管一【2015】6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要求对建设项目要开展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委托我公司(吉林盈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建了安全评价小组,于2022年9月成立了评价组对该矿区进行了现场考察和收集资料,在进行现场考察时针对《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及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提出现场整改意见,2022年9月先后4次去现场,检查并指导整改落实不符合内容,经建设单位认真整改落实,目前已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依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采矿部分)》和《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相关内容,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要求,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进行客观、科学地辨识与分析,主要运用安全检查表法、专家评议法,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进行客观、科学地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评价结论。编写评价报告初稿形成后,为保证报告质量,评价报告形成后经过项目组自审、技术负责人审核及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后,进行修改并最终形成《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采矿部分)新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