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源公司与我公司经过沟通、洽谈,签订了《安全评价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此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的对象为丰镇市欣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新增3万瓶/年溶解乙炔生产项目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经与企业沟通协商确定本评价报告的范围仅限于对丰镇市欣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新增3万瓶/年溶解乙炔生产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物质、生产工艺、设备装置、安全设施和措施进行评价,对安全设施设计中采取的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在项目建设中得到落实,安全设施调试、运行和检测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等进行检查、分析、评价。本次验收评价报告的范围如下: (1)外部安全条件及总平面布置; (2)生产工艺与设备、储存设施; (3)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 (4)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条件。 报告中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配套公用工程等资料均为欣源公司提供。 该公司的氧气、氮气、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储存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